法制網武漢11月28日電 記者劉志月 通訊員周晶晶 記者今日從湖北省武漢市人民檢察院獲悉,27日14時30分,轟動一時的武漢地鐵廣告招標案的主要嫌疑人、廣東省廣告公司武漢分公司總經理吳某潛逃兩年後到該院投案自首。
  2012年2月,武漢地鐵招標“不要10億要7億”事件經媒體曝光後,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武漢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和市紀委隨後成立聯合辦案組對事件展開調查。同年3月底,武漢地鐵運營公司資源部原經理鄧宏武以及3名投標方嫌疑人先後被武漢市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吳某系3名投標方嫌疑人之一。
  據武漢市檢察院反瀆局辦案人員介紹,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吳某在武漢地鐵2號線一期工程站內平面廣告媒體代理經營權招標活動中,通過武漢地廣廣告公司法人代表陳某及其妻袁某,與鄧宏武串通,違規讓廣東省廣告公司中標,並從中謀取非法利益。案發後,吳某即畏罪潛逃。
  2013年12月,鄧宏武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袁某和陳某因單位行賄罪於2014年1月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和有期徒刑2年9個月。
  據瞭解,吳某潛逃後,武漢市檢察院和該市黃陂區檢察院反瀆部門成立了聯合追逃專班,專班人員十餘次南下廣州進行追蹤調查,並與吳某的公司領導及其家屬交涉,希望其能配合勸說吳某主動歸案。但吳某仍未露面。
  今年9月,最高檢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部署後,武漢市檢察機關高度重視,反瀆人員以此為契機,繼續聯繫吳某家屬,反覆做思想工作。
  兩周前,武漢市檢察院反瀆人員接到了吳某律師的來電,對方轉達了吳某投案自首的意願。11月25日14時許,武漢市檢察院反瀆局收到了律所發來的傳真函,告知吳某即將來漢自首。
  11月26日清晨,吳某在妻子的陪同下,自行駕車從廣州出發。27日,兩人與律師和吳某的岳父在武漢碰頭後,一同前往檢察院。
  據辦案人員介紹,吳某在訊問中交代,案發後,因為害怕將要承擔的法律後果,他選擇了潛逃。兩年間,他一直躲藏在廣州,經常住在賓館不敢回家,整日惶恐不安,如坐針氈,承受著來自法律、親情、生活三方面的壓力,後通過親屬的轉達,得知檢察機關日前正在開展追逃追贓專項行動,有爭取從寬處理的機會,遂決定鼓起勇氣自首。
  據悉,自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已有5名犯罪嫌疑人到武漢市檢察機關投案自首。(完)  (原標題:武漢地鐵廣告招標案主要嫌疑人向檢方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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