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8點零4分,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官微就“網傳醫生列車救人被認定非法行醫”發表聲明:“南京市雨花台區法院以及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從未受理過被告為李芊,或任何醫生在列車上因救人而引發的訴訟;經從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官方網站核實,該院沒有姓名為李芊的執業醫師。”一錘定音,將網上盛流12小時的謠言“撲殺”。
  “為了澄清事實,6月27日晚,市區兩級法院幾十名法官幾乎一夜未眠。”南京中院宣傳處長趙興武告訴記者,前天晚上8點多,微信盛傳醫生口吻講述的“事實”:“北京大學第三人民醫院婦產科執業醫師李芊,在火車上幫助南京一孕婦生下孩子,孩子後來被診斷為羊水吸入性肺炎。李芊一審被南京雨花台區法院認定為非法行醫,要求賠償新生兒住院費等近1.5萬元。南京中院二審後維持原判。該案於6月23日已經向社會公告。”
  有鼻子有眼的該微信,狂轉後瞬間引爆網絡。僅到27日晚12點,譴責南京法院的評論超過23萬條。趙興武說,市中院連夜組織立案庭、民一庭法官,從立案、審理、審判三個環節,對全市所有法院已審、再審案件逐一排查,一直到28日凌晨3點排查完畢,也沒發現此案。同時,從北京大學第三醫院證實“查無李芊”,才鄭重發出闢謠“聲明”。
  昨天上午9點,北三院總值班李醫生向本報記者透露查詢細節:除按工資表排查婦產科人員,還請院教育處徹查來院的培訓生和進修生,均無所謂“李芊”之人。隨後,該院也發微信闢謠。
  謠言生成—迅速闢謠—輿情平息。按常規,該事件已畫上圓滿句號。但在南京大學輿情教授、法學博士陳堂發眼裡,“這事並不那麼簡單”,一個明顯違反醫學、法律常理的帖子,為何讓數十萬網民“堅信不移”?一夜之間發酵成全國熱點?這又給今後輿情處置帶來哪些警示?
  “這是一條含有‘知識壁壘’的謠言,更具欺騙性。”陳堂發分析說,在社會分工高度精細時代,包含密集專業性、知識要素的信息,即便是虛構的,與一般性內容的虛假信息相比,往往更難識破。因為知識本身足以構成“壁壘”,這種壁壘形成特有的話語權,讓普通人容易盲從輕信或望而生畏。“這也是知識等於權力的本質所在。”下轉A3版
  上接A1版該謠言的邏輯“賣點”是:執業醫師只能在註冊地行醫,火車上施救等於“異地行醫”,違反國家《執業醫師法》,屬於“非法行醫”,理當追究。“其實,醫生包括公民緊急救護是人道義務,哪是賺錢的‘行醫’?”他說,衛生部2010年《關於醫師執業註冊中執業範圍的暫行規定》第五條規定:對病人實施緊急醫療救護,不屬於超範圍執業。“可有幾個網民會去查法條?”
  “該謠言不僅有‘醫學壁壘’,還有‘法律壁壘’,讓人更加莫衷一是。”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李建明說,該網帖把完全不同的行政執法與民事、刑事攪在一起,至少有“4個漏洞”:
  一是非法行醫罪的主體是不具有醫師職業資格的人,即使執業醫師在執業註冊地範圍外行醫,只要不以牟利為目的,就不可構成該罪。而《執業醫師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對急危患者,醫師應當採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連緊急避險的損害,都不承擔法律責任。
  二是非法行醫罪是刑法罪名,一審法院怎麼可能依據非法行醫,判決民事賠償責任呢?
  三是民事賠償案件當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但不存在辯護律師。
  四是二審判決後,絕不可能重新申請行政覆議;司法可審查行政行為,而行政覆議絕不可能審查司法行為。
  “一度形成的‘地方印象’,也加速了謠言的生長。”江蘇樂天律師事務所主任俞伯俊直言不諱道:曾被長期熱炒的“彭宇案”以及前不久發生的“小護士被打癱瘓”事件,讓公眾對南京這座城市“刻骨銘心”。而該微信開頭就是“又是南京!!!”強化負面渲染,也加重和放大了人們心頭“陰影”。
  “該謠言之所以搶占網民輿論制高點,值得司法部門深思。”陳堂發認為,應從中看到民眾對於道德救助行為可能面臨悲催結局的集體抗爭情緒,以及對司法為糾紛公正處理最後托底的擔憂。“涉及的基層法院若在當晚做出令人信服的澄清,會有效阻止謠言的發酵。”
  網民也應自律轉型,由更願意扮演至高的道德裁決者,向事實真相求證者角色轉變。他建言,“網民要學習理性判斷、搜索一下相關知識再表達,不做不負責任的傳訛跟風者。”
  本報記者顧敏林培  (原標題:謹防“知識壁壘”假信息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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